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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壹、宗旨:本辦法旨在建立互惠互信之研究夥伴關係,推動本會關注議題之研究,整合資源並提升學術與實務效益。

貳、申請對象:碩士生、博士生、教授或研究員的論文級以上之研究/發表計畫。   

參、申請時間:每年四月及十月底前向本會正式提出申請。

肆、研究範圍與對象

一、需與本會關注的議題相關。包括(疑似)愛滋、毒害、心智發展障礙、高度醫療需求兒童少年之安置照護議題。

二、研究對象得包含:

(一)  本會董事會成員

(二)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

(三)  本會服務使用者

伍、研究/發表申請流程

一、申請研究/發表者須到本會官網下載「協力研究申請表」填寫,連同申請表與下列文件寄至本會service@aidscare.org.tw,

       本會在10個工作天內與申請者聯繫文件審查結果,若需補件者,請於兩週內完成補件。

二、申請者須提供

(一)   協力研究申請表

(二)  研究計畫書 (格式不限;量化研究須附上研究問卷,質性研究則附上訪談大綱及訪談同意書)。

(三)  涉及人體試驗研究,請先取得IRB核可證明;尚未核可者,請檢附IRB申請之文件。若為無須IRB的研究,請於申請時告知。

(四)  研究保密保證書。

三、上述文件繳交完整後,由審核小組成員進行審查。最遲於六月十五日及十二月十五日確認本會是否接受該研究/發表。

四、本會原則上每年受理兩次申請;惟具時效性或特殊情形之研究案件,申請者得以個案方式提出申請,本會將視案件性質及時效性列入審酌。

陸、審查原則

一、 研究/發表不得損害本會及服務使用者之信譽與權益。

二、 研究/發表須符合社會工作倫理及學術倫理。

三、若申請者為本會工作人員,須遵守下列規範

(一)  資料保護規範

1. 未獲授權,不得擅自存取、複製、傳送或保存資料。

2. 研究資料須採取保密措施(加密、匿名化、限存取)。

3. 受訪者資料須採去識別化處理。

4. 研究結束後,資料須依規定銷毀或返還本會。

(二)  利益衝突規範

1. 與本會或研究對象的角色衝突。

2. 研究可能為研究者帶來之職涯或個人利益。

3. 資訊取得是否因職務而具有不公平優勢。

4. 應採取迴避措施(如避免研究直屬同事或自身負責案件)。

(三)  研究對象權益保障

1. 研究參與需完全自願,不得以職務或服務關係施壓。

2. 參與者可隨時退出研究,且不影響其既有服務或權益。

3. 研究者不得因研究而影響服務關係或權益資源分配。

四、本會保留協助研究或接受訪談與否之最終同意權。

柒、資料提供原則

  此研究/發表將由本會提供符合研究目的之服務使用者資料,且以不提供服務使用者可識別之個人原始資料。

捌、 結案方式

一、研究成果之謝誌中需列入須註明「財團法人台北市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

二、研究完成後,應提供研究報告/論文電子檔,供本會存檔。若本會提出紙本典藏之需求,研究者同意無償一本研究/發表報告。

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玖、附則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下載處

1.協力研究申請辦法:PDF檔

2.協力研究申請表:WORD檔PDF檔

2.研究保密保證書:WORD檔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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